1、
機床風琴防護罩結構和布局應設計合理,使人體不能直接進入危險區(qū)域。
2、機床風琴防護罩應有足夠的強度、剛度,一般應采用金屬材料制造,在滿足強度和剛度的條件下,也可用其他材料制造。
3、機床風琴防護罩應盡量采用封閉結構,當現(xiàn)場需要采用網(wǎng)狀結構時,其安全距離和網(wǎng)眼的開口寬度應符合下列要求:
①為防止指尖誤通過而造成傷害時,其開口寬度:直徑及邊長或橢圓形孔的短軸尺寸應小于6.5mm,安全距離應不小于35mm。
②為防止手指誤通過而造成傷害時,其開口寬度:直徑及邊長或橢圓形孔的短軸尺寸應小于12.5mm,安全距離應不小于92mm。
③為防止手掌(不含*掌指關節(jié))誤通過而造成傷害時,其開口寬度:直徑及邊長或橢圓形孔的短軸尺寸應小于20mm,安全距離應不小于135mm。
④為防止上肢誤通過而造成傷害時,其開口寬度:直徑及邊長或橢圓形孔的短軸尺寸應小于47mm,安全距離應不小于460mm
⑤為防止足尖誤通過而造成傷害時,防護罩底部與地面(或站立臺面)的間隙應小于76mm,安全距離應不小于150mm。
4、一般情況下,應采用固定式防護罩,經(jīng)常進行調(diào)節(jié)和維護的運動部件,應優(yōu)先采用聯(lián)鎖式防護罩,條件不允許時,可采用開啟式或可調(diào)式防護罩。
5、機床風琴防護罩表面應光滑無毛刺和尖銳棱角,不應成為新的危險源。
6、機床風琴防護罩不應影響視線和正常操作,應便于設備的檢查和維修。